風險提示:金融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
發布時間: 2024-03-14 點擊量:
【典型案例】
A機構在銷售其產品時,在合同中規定消費者因任何原因導致逾期或中途解除合同,均需向A機構支付利息、罰息,并且還在合同中約定A機構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。
【案例分析】
A機構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權。金融消費者在與金融機構簽訂合同前,一定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
【溫馨提示】
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。
金融消費者享有獲得條件平等、價格公平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,如遇到霸王條款等行為,可明確予以拒絕并通過合法渠道主動維權。
金融機構不應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,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權利,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,不得減輕、免除本機構損壞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。